各會員單位: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在通用和專用條款第20.3款規定了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爭議評審制度,推出了由當事人自行選定專家解決復雜爭議的新機制。在山東省高院已推出《建設工程領域糾紛“評調裁一體化”工作辦法》、江蘇省高院和江蘇省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共同推出《關于建立建設工程價款糾紛聯動解紛機制的意見》的基礎上,及時推出一批專業、獨立、客觀、公正并熟悉工程總承包爭議評審的評審專家隊伍,已成為工程總承包糾紛解決的當務之急。為此江蘇省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造價協會、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研討會三單位聯合委托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湘潭大學法學院舉辦第一期“工程總承包合同爭議評審員培訓”活動,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地點
時間:8月7日報到,8月8日-8月16日培訓,共9天;(備注:培訓時間為暫定,如有變化,將提前通知報名人員)
地點:湘潭華銀國際大酒店(湘潭市雨花區韶山東路68號一幢)
二、參訓人員
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爭議評審小組的組成和當事人鱗選專家的專業要求,本期培訓班計劃培訓人數為150人,三省各50人。參照住建部和國家發改委頒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第20條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任職條件的規定,培訓對象為要求特定的高級別專家,擬由三部分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技術型專家三分之一,具有十年以上造價從業經驗的一級造價工程師三分之一,具有工程總承包仲裁經驗的仲裁機構首席仲裁員三分之一。
江蘇省三類人員名額各為17人,額滿為止;參加培訓人員須提供經核對原件的個人相應職稱證書復印件。
三、培訓費用
經核算培訓成本,本次9天的培訓費用(含全程住宿、用餐及老師課酬費用)共9000元/人;參訓人員往返培訓地點的交通費用需自理。
四、其他事項
本次培訓名額有限,請有意派員參加的單位將擬參加培訓人員報名表及對應的職稱證書等復印件于8月5日前發送至協會郵箱wxzjxh@126.com。
五、聯系人及電話
顧曉杰:0510-82739987